納粹黨
NSDAP Party
納粹主義或國家社會主義指1933年至1945年間統治德國的獨裁政治,即“第三帝國”和“軸心國”。儘管納粹通常聲明支援極權民族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形式(與馬克思的馬克思主義相反),但納粹主義通常與法西斯主義有關聯。德國法西斯政黨。即民族社會主義德意志工人党。曾譯爲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党(簡稱國社黨)。納粹是德語Nationalsozialist(民族社會主義者)一詞的縮寫詞Nazi的漢語音譯。前身爲1919年1月5日由A 德萊克斯勒和C 哈勒建立的德國工人党。1920年9月30日,該黨用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工人聯盟的名義在慕尼黑登記。1921年6月29日,A 希特勒任党的元首。1946年9月30日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爲犯罪組織。(這是不對的!!!)
1919年希特勒成爲德國工人党黨員。1920年2月該黨公佈他與德萊克斯勒合作起草的25點綱領,後改名爲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工人党,1923年啤酒店暴動失敗後納粹黨被取締,1925年2月重建。重建後利用德國人民對《凡爾賽和約》的不滿大肆煽動日爾曼民族主義情緒,黨員人數激增,1928年爲10萬人,1932年達140萬人。在1930~1932年的國會選舉中,該黨議席從12席增至230席。1929~1932年的世界經濟危機,爲納粹運動的發展提供了土壤,愈來愈多的壟斷資本家支援納粹黨。納粹黨私自籌集武器組建衝鋒隊.1932年11月,大資產階級和大地主聯名上書魏瑪共和國總統P von興登堡 ,要求委任希特勒爲總理,並最終於次年1月30日將希特勒推上臺,納粹党成爲執政黨。希特勒當權後,宣揚泛日爾曼主義,打擊和取締其他政黨,確立法西斯一黨專政。在國內取消民主自由,煽起排猶運動,實行法西斯恐怖統治。對外撕毀《凡爾賽和約》,瘋狂擴軍備戰,組織軸心國集團,實行侵略擴張政策,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戰,給德國和世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
納粹黨的理論是19~20世紀各種反動思想的混合,法西斯主義者通過狡詐的種族及社會煽動和民族主義與“社會主義”的欺騙宣傳,散佈對民主主義、馬克思主義和猶太人的刻骨仇恨。納粹黨還竭力宣揚種族優劣論、個人獨裁論和生存空間論,爲其侵略擴張和戰爭政策製造理論根據。
納粹党的成分十分複雜,既有經歷過納粹運動早期風險的亡命之徒、種族主義空談家,也有殷實的資產階級,還有一般店主、職員、工人和農民。納粹党成立伊始,便培植對領袖的崇拜,編造關於希特勒的神話,貫徹對獨裁者的絕對服從。納粹黨頭目除希特勒外,還有G.施特拉塞、R 赫斯、H 戈林、P J 戈培爾等。在州、區、鄉設地方和基層組織,統歸全國委員會領導。下轄組織有衝鋒隊、黨衛軍、蓋世太保、納粹黨外事局、希特勒青年團、納粹婦女聯合會等。宣傳喉舌爲《民族觀察家》、《進攻》、《民族社會主義通訊》。綱領性的讀物爲希特勒的自傳《我的奮鬥》。黨旗上有紅底白圓心、中間是一個黑色卐字的圖案。納粹黨徒聲稱紅的象徵社會主義,白的象徵民族主義。黨徽上亦有卐字圖案。
相關解釋
納粹:從字面上解釋,其實是一個褒義詞:“收納精華”。不知道什麽原因,前人把“Nazismus”譯成了“納粹”。而納粹成了一個忌諱的貶義詞。
不過還是有國人站出來爲“納粹”這個詞做了平反。納粹網就是其中的代表。在這網路銷售良莠不齊的情況下,搜羅精品成了此網的使命。
以下是政治上關於納粹的相關解釋:
納粹主義,是德文“Nationalsozialismus”縮寫“Nazismus”的音譯,意譯爲“國家社會主義”或“民族社會主義”,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希特勒等人提出的政治主張。納粹主義的基本理論包括:宣揚種族優秀論,認爲“優等種族”有權奴役甚至消滅“劣等種族”;強調一切領域的“領袖”原則,宣稱“領袖”是國家整體意志的代表,國家權力應由其一人掌握;鼓吹社會達爾文主義,力主以戰爭爲手段奪取生存空間,建立世界霸權;反對共産主義思想體系和社會主義制度,惡毒攻擊馬克思主義理論。
納粹主義萌芽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是德國內外矛盾尖銳的産物。當時的德國面臨承擔戰爭責任和戰爭賠償,以及遷出非德意志人居住地等問題,經濟上陷入困境,民族感情遭受挫折。希特勒等人正是利用了德國民衆對《凡爾賽和約》的仇恨和經濟危機爆發的絕佳時機,將民族主義演變爲民族復仇主義,使納粹主義得以形成。德國納粹主義首先把矛頭指向國內的猶太人,宣稱雅利安—北歐日爾曼人是上蒼賦予了“主宰權力”的種族,而猶太人是劣等民族,應予淘汰和滅絕。反猶主義得逞後,納粹主義又主張世界是弱肉強食、優勝劣汰的叢林,各民族必須在激烈的生存競爭中求勝,實行對外侵略擴張,將全世界引向戰爭和災難。
納粹主義是政治投機者可恥地偷換了社會主義的概念,操縱病態的民族主義,演變成的極端化、惡質化的民族主義。納粹主義自我標榜爲“社會主義”,卻與社會主義“解放和發展生産力”的本質背道而馳,主張通過對內獨裁和對外侵略謀求發展,實質是極端野蠻的帝國主義、種族主義和恐怖主義,必會對人類文明造成毀滅性的災難。
第三帝國爲(1933.1--1945.5)德國納粹政權的正式名稱。1923年由德國民族主義作家布魯克(1876-1925)在其著作《第三帝國》中首先提出後被希特勒採用,1933年1月納粹執政後正式命名。其含義有二:
(1)表明納粹德國繼承"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既第一帝國.962-1806 )和"德意志帝國" (既第二帝國.1871-1918)系德意志民族歷史上可以延續千年的最大國家。
(2)因在中世紀神話傳說中"第三帝國"被視爲持續千年的太平盛世社會以此美化納粹政權。
《二十五點綱領》
《二十五點綱領》是於1920年2月制定並公佈的,爲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党的綱領性文件,是納粹的行爲指導!在此綱領中,只是由於迫於形勢,希特勒才給納粹黨打著批判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旗幟,並在這面旗幟上圖上了民族主義的色彩,以適應戰後德國要求變革、要求振興民族的願望,從而欺騙了不少德國人。“社會主義”和“民族主義”的兩面旗幟掩蓋了希特勒代表壟斷資產階級利益的本質面目。在希特勒上臺後,才徹底暴露出了納粹黨的本來面目,適合壟斷資產階級利益的條文則幾乎都實現了,而反映工人、小資產階級利益的條文則抛到九霄雲外了;
第一條,我們要求基於民族自決的權利,聯合德意志人爲大德意志帝國。
第二條,我們要求德意志民族應與其他民族享有平等的權利,廢除凡爾塞條約和聖日爾曼條約。
第三條,我們要求國土和領土(殖民地)足以養育我們的民族及移植我們的過剩人口。
第四條,只有德意志同胞,才能取得德意志公民的資格;凡屬德意志民族血統,不管其職業如何,方能爲德意志國民。因此猶太人不能爲德意志國民。
第五條,凡在德國的非德意志公民,只能視爲僑民,應受治理外國人法律的待遇。
第六條,只有德意志公民,才能決定德意志國家的領袖和法律的權利。因此,我們要求一切公職,不管何等種類,不管它是聯邦的,還是各邦的,或是市區的,必須由德意志公民擔任。我們反對腐敗的議會制度,因爲議會政治只根據黨派利益,任用私人,而不顧及品德和能力。
第七條,我們要求國家應供給公民工作及生活爲其首要任務。如果國家不能養育其全部人口,則應驅逐外國人(非德意志公民)出德國國境。
第八條,禁止非德意志人遷入德國。我們要求將1941年8月2日以後遷入德國的一切非德意志人應驅逐出境。
第九條,一切德意志公民應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每個德意志公民的首要職責是從事體力勞動或腦力勞動,個人的活動不許損害全體的利益,而應受全體的制約並對所有人有利。
第十一條,取締不勞而獲的收入,廢除利息奴隸制。:
第十二條,鑒於每次戰爭都給人民帶來生命財産方面的巨大犧牲,必須把戰爭橫財看作對人民的犯罪。因此,我們要求完全沒收一切戰爭利潤。
第十三條,我們要求將一切托拉斯收歸國有。
第十四條,我們要求分配大企業的利潤。
第十五條,我們要求大規模改組養老設施。
第十六條,我們要求建立並維持一個健全的中產階級。我們要求立即將大百貨商店收歸國有,廉價租賃給小工商業者,要求國家或各邦在收購貨物時特別要照顧一切小工商業者。
第十七條,我們要求一種適合民族需要的土地改革制度,要求制定一項爲了公益而無代價的沒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廢除地租,要求制止一切土地投機活動。
第十八條,我們要求嚴厲鎮壓那些危害公共利益得人;對於危險的民族犯罪、高利貸者、投機者等,不管其信仰及種族如何,必須處以死刑。
第十九條,我們要求用德國的教材代替爲唯物主義世界秩序服務的羅馬教權。
第二十條,爲使一切有能力而又勤奮的德意志人有高等教育、並能有機會走上領導崗位的機會,我們要求改革現存的教育制度。一切教育機關的課程設置,必須適應實際生活的需求。兒童一到有理解能力時,即應啓發他們的民族觀念。我們要求貧寒子弟特別優秀者,不論其父母職業及社會關係如何,應享有國家免費教育。
第二十一條,國家必須保護母親和兒童,禁止雇傭童工,制定獎勵體育運動和進行體格鍛煉的法律,大力支持一切增進青年體力的團體,以提高國民的身體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二條,我們要求取締雇傭軍,建立國民軍。
第二十三條,我們要求制定法律,禁止惡意的政治謠言及其在報紙上的宣傳。我們要求德意志機關必須做到:
1.凡德文報紙的編輯及工作人員應爲德意志公民。
2.凡非德意志報紙,應經德國的特別許可,才能發行,但不許其用德文印刷。
3.凡非德意志人,而參與了德意志報紙的財政,或企圖使德意志報受其影響,必須依法禁止,違犯者應關閉這類報社,並且立即驅逐與該報紙有關的非德意志人出境。違反公共利益的報紙,必須堅決取締。
我們要求制定法律,堅決禁止對於我國人民生活有不良影響的藝術與文學,並封閉與此種要求相衝突的機關團體。
第二十四條,我們要求在不危害國家的生存,或不違背德意志民族的風俗道德的範圍內,承認一切宗教、信仰的自由。
本黨主張積極的基督教,但不爲任何宗教所約束。
本黨反對國內外的猶太人的唯物主義的思想。本黨深信只有以“先公後私”爲原則,才能郅力於我民族的永久的復活。
第二十五條,我們要求在聯邦內建立強大的中央集權政府,以便實現本政黨所主張的一切;中央和國會對於整個及其各種機關,應有絕對的權威;爲了實施聯邦所頒佈的法律,應創設各種職業會議。
本黨的領導者,誓爲完成上述目的而奮鬥,必要時,即犧牲征途,也在所不惜。
新納粹
新納粹(Neo-Nazism),或稱新法西斯(Neo-Fascism),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爲了使當時的納粹和法西斯復辟所出現的政治社會運動。新納粹主義是二戰後産生的一種政治思潮,旨在延續納粹精神,保持種族純粹,強調白人優越。
納粹符號
“卐”是上古時代許多部落的一種符咒,在古代印度、波斯、希臘、埃及、特洛伊等國的歷史上均有出現,後來被古代的一些宗教所沿用。最初人們把它看成是太陽或火的象徵,以後普遍被作爲吉祥的標誌。
隨著古代印度佛教的傳播,“卍”字也傳入中國。這個字梵文讀“室利踞蹉洛刹那”,意思是“吉祥海雲相”,也就是呈現在大海雲天之間的吉祥象徵。它被畫在佛祖如來的胸部,被佛教徒認爲是“瑞相”,能湧出寶光,“其光晃昱,有千百色”。中國佛教對“卍”字的翻譯也不盡一致,北魏時期的一部經書把它譯成“萬”字,唐代玄奘等人將它譯成“德”字,強調佛的功德無量,唐代女皇帝武則天又把它定爲“萬”字,意思是集天下一切吉祥功德。
“卍”字有兩種寫法,一種是右旋,—種是左旋(“卐”)。佛家大多認爲應以右旋爲准,因爲佛教以右旋爲吉祥,佛家舉行各種佛教儀式都是右旋進行的。這個被佛教徒視爲吉祥和功德的具有神秘色彩的符號,竟被德國法西斯頭子希特勒用來做了他的黨旗標誌。當然這與佛教毫無關係。希特勒親自設計的黨旗爲紅底白圓心,中間嵌一個黑色“卐”字。希特勒對他們設計非常滿意,認爲“這是一個真正的象徵”。他在《我的奮鬥》一書中說:“紅色象徵我們這個運動的社會意義,白色象徵民族主義思想。‘卐’字象徵爭取雅利安人勝利鬥爭的使命。”後來,希特勒還爲他的衝鋒隊員和黨員設計了“卐”字臂章和“卐”字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