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攻击
14.1定义
14.1.1除发球与拦网外,一切将球击向对方场地的动作皆视为攻击。
14.1.2攻击时,若触球动作干脆而球迅速离手,没有持球或掷球动作,顶球是合法的行为。
14.1.3球完全通过球网的垂直面或触及对队球员的瞬间,便是完成攻击动作。
14.2攻击的限制
14.2.1前排球员在自己的场地空间内,可在任何高度完成攻击(除规则14.2.4所列情况外)
14.2.2后排球员可在后区的任何高度完成攻击动作。
14.2.2.1在击球起跳时,其单是(或双足)不得触及或越过攻击线。
14.2.2.2击球后,则可落入前区范围(规则1.4.1)
14.2.3若在触球的瞬间,球的任何一部分低于球网上缘,则后排球员也可在前区完成攻击。
14.2.4当对方发球,该球在本方前区且高于球网时,不得完成攻击。
14.3攻击的犯规
14.3.1在对方场地的空间击球(规则14.2.1)
14.3.2击球「出界」。(规则9.4)
14.3.3后排球员在前区完成攻击,(而且当击球的瞬间,球的整体高于球网的上端(规则14.2.3)
14.3.4对方发球,球在前区且整个球体在球网上端的空间时,球员完成攻击动作(规则14.2.4)
14.3.5自由防守球员(规则8.5)将高于网上端的球完成攻击(规则14.2.3)
14.3.6自由防守球员在前区以高手传球方式自己或队友将高于网上端\的球击向对区(规则8.5.2.2d)
15.拦网
15.1定义
15.1.1拦网系指靠近球网的球员,在球网上方拦截对方来球的动作,只有前排球员可以完成拦网。
15.1.2试图拦网
试图拦网是指未触球的拦网动作。
15.1.3完成拦网
拦网球员一经触球,即视同完成拦网,只有前排球员允许完成拦网。
15.1.4集体拦网
二或三名球员彼此靠近进行拦网为集体拦网。当其中一名球员触球时,即视为完成集体拦网。
15.2拦网时触球
在同一次动作中,一名或一名以上的拦网球员可连续(快且连续)触球。
15.3在对方空间内拦网
拦网时,球员的手及手臂可伸越球网,但不得妨碍对方球员的活动。因此,在对方球员完成攻击前,不得越网触球。
15.4拦网友球队击球次数
15.4.1拦网时的触球不计入球队的击球次数中(规则10.1)拦网触球后,该队有三次击球权将球击回对方场地。
15.4.2拦网后的第一次击球可由任何球员执行,包括拦网时触球的球员。
15.5拦截对方发球
对方发球时不准拦网
15.6拦网犯规
15.6.1在对方球员击球之前成同时,拦网球员在对方空间内触球(规则15.3)
15.6.2后排球员完成拦网或参与完成集体拦网(规则15.1.3、15.1.4)
15.6.3拦对方发球(规则15.5)
15.6.4拦网后球出界。(规则9.4)
15.6.5在标志竿外侧,越过对方空间拦网。
15.6.6自由防守球员试图或参与完成拦网(规则15.1.3和15.1.4)
第五章中止与延误
16合法的比赛中止
合法的比赛中止为:暂停与球员替补。
16.1合法的比赛中止次数
每队在每局比赛中各有二次暂停及六人次球员替补的权利。
16.2合法的请求比赛中止
16.2.1在判定死球后,鸣笛发球前,唯有教练或比赛队长可以正确的手势请求比赛中止。
16.2.2每局开始前请求球员替补是可以允许的,并应记录为该局中一次合法的球员替补。
16.3连续的比赛中止
16.3.1无须经过恢复比赛,任何一队可连续请求一次或二次的暂停及一次的球员替补。
16.3.2同一球队不得连续请求球员替补,除非经过恢复比赛。但在同一次的比赛中止期间,可替换二名或二名以上的球员(规则8.1.1)
16.4暂停及技术暂停
16.4.1暂停时间为30秒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其暂停采用:
(a)第一局至第四局每局各有二次技术暂停,时间90秒钟,当任一球队先获8分或16分时自动暂停,每队每局另有二次要求暂停机会,时间为30秒。
(b)决胜局(第五局)没有技术暂停,因此每队只能要求二次暂停,时间各为30秒。
16.4.2所有暂停(含技术暂停)所有球员需回到靠近球员席之无障碍区。
16.5球员替补(参阅规则8.1的限制)(自由防守球员的替补参阅规则8.5)
16.5.1替补必须在替补区内进行(规则1.4.3)
16.5.2替补的时间,只限于在记录表上完成登记替补及允许球员进、退场。
16.5.3请求替补时,球员必须站在靠近替补区准备进场(规则1.4.3)
若球员未依上述情形准备,则不允许该次替补,并判罚该队延误比赛一次(规则17.2)。FIVE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号码牌用来做替补球员用。
16.5.4若教练欲作一人以上的替补时,必须在请求时做出替补人次的手势。此一情况下,必须以一对接一对的方式相继替补。
16.6非法请求
16.6.1下列状况视为非法请求中止:
16.6.1.1球赛进行中,或鸣笛发球时或鸣笛后,请求比赛中止(规则16.2.1)
16.6.1.2未经授权的成员请求比赛中止(规则16.2.1)
16.6.1.3在球赛未恢复前,要求替补的球队再一次要求球员替补(规则16.3.2)
16.6.1.4超过合法的暂停与替补次数后,请求中止比赛(规则16.1)
16.6.2除非同局中重复的非法请求必须判罚外,任何不影响或延误比赛的非法请求均应予以拒绝而不予判罚(规则17.1.4)
17?误比赛
17.1延误的类型
球队以不当行为延缓比赛的恢复,称延误比赛,包括:
17.1.1替补延误时间,
17.1.2指示恢复比赛后,延误暂停时间,
17.1.3请求非法替补(规则8.4)
17.1.4同一局内重复非法的请求(规则16.2.2)
17.1.5场上球员延误比赛的继续进行。
17.2延误的判罚
17.2.1延误警告和延误处罚的判罚属全队性的判罚。
17.2.1.1延误处罚以全场累计。
17.2.1.2延误处罚(包括警告)均须登记录表上。
17.2.2一局中的第一次延误比赛,应判罚「延误警告」
17.2.3同一场比赛中,同队任何成员第二次及以后的延误比赛应处以延误处罚,丧失一球(规则6.1.2)
17.2.4第一周前或局问的延误处罚,应适用于下一周。
18.例外的比赛中止
18.1受伤
18.1.1如比赛进行中发生严重意外,裁判员应立即中止比赛,并允许医护助理进场,然后重新发球进行比赛。
18.1.2若受伤球员无法以合法或例外方式替补(规则8.1和8.2),则给予该球员3分钟的恢复时间。但同球员在该场中,不得再有另一次的3分钟恢复时间。
若3分钟后仍无法恢复比赛,则宣告该球队未能完成比赛(规则6.4.3;7.3.1.1)
18.2外来干扰
如比赛进行中发生任何外来的干扰,须中止比赛,然后再重新发球开始比赛。
18.3比赛中止的延长
18.3.1若有未能预知的情况发生而中止比赛时,只要第一裁判、筹办单位以及控制委员会其中一人在场,便可决定重新恢复正常比赛的对策。
18.3.2当一次或多次中止比赛,其总计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18.3.2.1若在同一比赛球场恢复比赛,应以比赛中止时的比数、相同的球员及位置恢复该局的比赛,已赛完的局数保留。
18.3.2.2若比赛改在另一比赛球场进行,则中止时未赛完的该局应取消,并依该局开始时上场的名单重新比赛。已赛完的局数保留。
18.3.3若比赛中止一次或多次,其总时间超过四小时,则该场应重新比赛。
19局间休息及交换场地
19?q1局间休息
所有局间休息为三分钟,在此时间内应完成交换场地,阵容单登记,包括第四局与第五局问的休息在内,各局问的休息时间一律为三分钟。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第二局及第三局间需休息十分钟。
19.2交换场地
19.2.1除决胜局外,每局结束后求队应交换场地球(规则7.1)其它队职员则交换球队席。
19.2.2在决胜局中,一旦某队取得八分时,应立即交换场地,同时球员位置应保持原状。
若未能于正当时机交换场地,应于发觉错误后立即交换。交换场地时应保留原比数。